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2,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349%,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1,132,000股变更为170,730,00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0月12日的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申报登记地点为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邮政编码261041。联系部门为证券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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